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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7-19 11:58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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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2-29

刘忠环,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水景花苑304-1-801丰南国用(2013)第C-1637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279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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