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40
李大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双湖锦苑236-3-1502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丰南国用(2016)第13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2022年 8月 2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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