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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9-08 11:1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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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51

马希凯、董宽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湖畔郦舍荷风苑116-1-1702的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0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希凯

2022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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