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51号
马希凯、董宽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湖畔郦舍荷风苑116-1-1702的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0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希凯
2022年9月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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