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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9-29 11:3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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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55

高克斗、高翠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2-4-5022008081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克斗

2022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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