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3号
李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国文路181号华彩唐人街壹号103栋1门1902号的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76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月
2023年2月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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