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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2-01 13:5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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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3

李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国文路181号华彩唐人街壹号103栋1门1902号的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76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月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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