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4号
王丽娟、李子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1-5-502的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080810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娟
2023年2月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