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编号:2023-10号
李冬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华光里银丰家园幸福楼2-3-302的20100031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国用(2010)字第822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3月3日
李冬梅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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