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3-03 10:5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遗失声明

编号:2023-10

李冬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华光里银丰家园幸福楼2-3-30220100031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国用(2010字第822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333

李冬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