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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3-22 16: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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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16

王志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文化大街双湖锦苑117栋2-604的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1341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刚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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