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唐山市丰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更新、数据同源、严格管理,区审改办在充分征求区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唐山市丰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两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更新调整目录。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两张清单”统一调整更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及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开公布。
二、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各相关单位要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各类审批应用系统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的深度融合,确保门户网站、业务审批系统、政务服务评价等系统平台与事项管理平台事项一致、数据同源。
三、认真开展事项认领发布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应领尽领”原则,于4月4日前对照“两张清单”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认领、维护和发布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四、重点事宜。一是关于事项认领认定口径,只有“发布”后才能认定为事项已认领,“已审核未发布”不列入计数范围。二是关于实施清单质检,对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及时检查实施清单维护质量,并通过“实施清单质检”模块进行自检,确保准备无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三是要及时梳理要件,配置可网办流程(具体操作:在扩展信息中办理形式勾选“网上办理”,是否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配置成“是”后,并按要求填写网办地址),保证该事项能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正常开展业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四是如该事项正常在国家或省专网办理,需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一个办件,一个事项只需录入一次办件即可。业务正常办理完结后,请及时引导办事群众对事项进行“好差评”评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事项联系人:孙绪伟、胡启明;联系电话:8282029。
系统操作联系人:裴冰冰;联系电话:8283093。
好差评操作联系人:韩珊荣;联系电话:8282496。
附件:
附件1: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版)最终版 (1).xlsx
附件2:唐山市丰南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唐山丰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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