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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6:1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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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年2月20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责令自收到通知起60日内,履行唐政复决字【2019】1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告知持证人张玉良、张绍芝5日内将冯百奎名下的丰集建(宅)字第26-606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交回我局,张玉良、张绍芝未在规定期限内交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冯百奎名下的丰集建(宅)字第26-606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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