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关于丰南区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清理审批服务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28号)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清理审批服务准入限制和隐性门槛(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经与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结合,最终确定了丰南区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现向社会进行公开,丰南区境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为:
1.丰南区风蚀易发区:大齐各庄镇、钱营镇、小集镇。
2.丰南区水蚀易发区:陡河、还乡河、津唐运河、沙河、双龙河和小戟门河范围。
3.丰南区城镇建设区(不包括建成区范围:西至铁东路、北至国丰大街、东至唐胥路、南至京山铁路)范围四至:西至长深高速、北至南湖大道、东至路南区边界、南至唐津高速、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
4.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区。
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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