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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6-09 14:5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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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3-43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丰南他项(2006)68号和丰南区房小集镇他字第00533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华支行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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