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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14:2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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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更新、数据同源、严格管理,区审改办在充分征求区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更新调整目录。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事项清单统一调整更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及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单位要按照“应领尽原则,在9月30日前,完成事项管理平台认领和维护工作。

二、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各相关单位要推动各类审批应用系统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的深度融合,确保门户网站、业务审批系统、政务服务评价等系统平台与事项管理平台事项一致、数据同源。

三、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事项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要求,做好编制、调整、审核、发布、使用等相关工作。涉及《事项清单》调整的,应主动与各专项清单主管部门积极对接,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及时对外公开公示。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实体大厅等多渠道及时将《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层级、设定依据等。

 

唐山市丰南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唐山丰南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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