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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9-11 14:4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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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3-70

王瑞明,在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小荣各庄村有宅基地处,于1995核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9-161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王瑞明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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