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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10:5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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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91

李秀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长春里水景花苑302-4-601的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20191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丰南国用(2013)第C-1875号土地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3913

李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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