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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10:57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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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3-92

董立国、高鸿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明珠都市花苑16-3-302的丰南国用(2011)第C-42号土地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3913

董立国

高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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