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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国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发布时间:2023-10-17 10:0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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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2023)冀0207民初2585民事判决书,将李兴国名下坐落于丰南区河畔泽园小区9楼2单元601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22674号归赵刚所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22674号

李兴国



丰南区河畔泽园小区9楼2单元601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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