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遗失声明
编号:2023-74
毕雪生,在唐山市丰南区柳树瞿阝镇西河二村有宅基地一处,于2009年核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丰南集用(2009)字第z-114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毕雪生
2023年10月27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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