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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1-22 16:57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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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3-110

赵大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恒通里金盛花苑308-6-301号的土地所有权证证号:丰南国用(2015)第1120号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40415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赵大海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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