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遗失声明
编号:2023-76
张海建,在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杨义口头一村有宅基地一处,于2001年核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211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张海建
2023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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