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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14 09:47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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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0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名称)

备注

1

丰南区房权证王兰庄镇字第2021200905号

唐山市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丰南区王兰庄镇高家围村西205国道北


2

丰南国用(2010)第535号

卢新生

国用土地使用权


丰南区王兰庄镇王兰村205国道



丰南国用(2009)第1646号

卢新生

国用土地使用权


丰南区王兰庄镇王兰庄二村村北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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