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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15:3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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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政复决字[2019]1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进行注销:权利人冯百奎,坐落于岔河镇大荣各庄村,证号为丰集建(宅)字第26-606号,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5-828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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