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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22 14:1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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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6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力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丰南区房权证胥各庄镇字第305001862

赵翠英   王刚

房屋所有权证


丰南区胥各庄镇新华里西湖住宅楼2-1-601


2

丰南国用(2005)第146

赵翠英   王刚

土地使用证


丰南区胥各庄镇新华里西湖住宅楼2-1-601


 

登记机构: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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