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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1-28 09:4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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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4-117

孙连波,在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东滩沟村(原大佟庄乡东滩沟村)有宅基地一处,于1992年核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32078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孙连波

2024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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