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作废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16 15:2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名称)

备注

1

200807632

刘建军

房屋所有权


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新兴里阳光家园人行楼20-5-302


2

丰南国用(2009)第C-109号

刘建军

土地使用证


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新兴里阳光家园人行楼20-5-302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