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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3-04 14:0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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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12

张博因保管不善,将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200275号房屋所有权证、丰南国用(2016)第C-0995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博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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