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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14 14:0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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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88

于振来,在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涧河三村有宅基地一处,于1992年核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58385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于振来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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