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编号:2025-20号
高秀梅因保管不善,将01020028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用(07)第501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秀梅
2025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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