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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07 10:2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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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29

郑凤艳因保管不善,将丰南国用(2016)第0450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凤艳

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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