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遗失声明
编号:2025-119
董建军,在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岔二村有宅基地一处,于1995年核发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为:273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董建军
2025年5月14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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