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遗失声明
编号:2025-171
郑金全,在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杨义口头一村有宅基地一处,于2002年核发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为:26-100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郑金全
2025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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