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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7-31 14:4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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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173

史玉宝,在唐山市丰南区大齐各庄镇小史马村有宅基地一处,于1994年核发土地使用证,发证号码为:000495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史玉宝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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