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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12 09:2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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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177

冯文举,在唐山市丰南区岔河镇杨义口头三村有宅基地一处,于2001年核发土地使用证,编号为:0158号,由于保管不慎,土地使用证已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冯文举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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