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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29 15:2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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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54

李玉亮、郑焕英因保管不善,将丰南国用(2014)第356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亮、郑焕英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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