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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9-28 14:4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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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5-60

张杰、闫瑞东因保管不善,将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50516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杰、闫瑞东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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