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办字〔2018〕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奖补办法》已经2017年第十三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唐山市丰南区
2018年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奖补办法
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调动全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唐政发〔2016〕4号)、《唐山市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唐气领办〔2017〕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各乡镇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土地面积以及禁烧收集任务难易程度实施财政量化奖补,重点支持玉米、小麦、棉花、水稻、辣椒等农作物秸秆及陡河、沙河、西排干、戟门河等河套和高速、高铁、主干道两侧林地沟渠蒿草、树叶等(以下统称“农作物秸秆”)收集工作。
二、工作时限、范围及补贴标准
2018年2月底前,各乡镇对2017年秋季农作物秸秆进行收集移田;6月中旬,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2018年夏季小麦秸秆进行收集移田,力争不留死角盲区,收集率达到100%。2018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乡镇土地面积和重点区域禁烧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补资金。
三、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政府是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和禁烧工作。各乡镇可根据本辖区具体情况,在低茬收割、便于还田的基础上,引入收集企业对本地农作物秸杆进行整体收集、整理。各乡镇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委农工委审批备案。
(二)区委农工委负责对全区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和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在兑现奖补资金时,气象卫星、环保卫星及省、市环境督查每发现一处火点,扣发2万元;唐山黑度监控平台、区督导检查组每发现一处火点,扣发1万元;秸秆移田清理验收时,每发现一处面积1亩以上农田、沟渠、林地的农作物秸秆未移田清理的,扣发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农工委、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分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丰南区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委农工委,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将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全区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奖补。2018年3月,对2017年秋季农作物秸杆收集移田工作进行验收后,拨付奖补资金的60%;2018年7月,对2018年夏季小麦秸杆收集移田工作进行验收后,拨付奖补资金的40%。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仅用于农作物秸杆收集移田工作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严格实施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不按规程办事、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唐山市丰南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奖补
计划表
附件
唐山市丰南区
序号 |
单 位 |
奖补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丰 南 镇 |
30 |
|
2 |
黄各庄镇 |
42 |
|
3 |
小 集 镇 |
40 |
|
4 |
钱 营 镇 |
50 |
|
5 |
大新庄镇 |
55 |
|
6 |
黑沿子镇 |
19 |
|
7 |
唐 坊 镇 |
31 |
|
8 |
王兰庄镇 |
47 |
|
9 |
西 葛 镇 |
50 |
|
10 |
柳树瞿阝镇 |
54 |
|
11 |
大齐各庄镇 |
24 |
|
12 |
岔 河 镇 |
37 |
|
13 |
东田庄乡 |
41 |
|
14 |
南孙庄乡 |
46 |
含区收储的一万亩土地 |
15 |
尖字沽乡 |
32 |
|
16 |
国有草泊地 |
2 |
拨付到柳树瞿阝镇
|
合 计 |
600 |
|
2018年农作物秸秆收集移田工作奖补计划表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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