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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10:5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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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政办字〔2018〕1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唐山市丰南区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

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抑制公路扬尘,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交公字2018〕6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建设生态丰南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南办字〔2018〕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扬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的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公路扬尘抑制工作,全面提升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水平,确保辖区内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无扬尘。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沿线为农田、林地的,控制到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沿线为住宅、商铺、厂矿、企业等建筑物的,控制到建筑外墙;沿线为各种料场等敞开式场站的,控制到路界外100米以内。

三、责任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干线、县级公路及重要乡道(胥涧线、大李线、长南线、西汉路、运河景观路、幸福路、唐爽路、疏港路)路界内区域的扬尘治理工作;沿线各乡镇、园区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县级公路、重要乡道路界外区域以及一般乡道、村道的全面扬尘治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整洁、无扬尘,无焚烧垃圾、秸秆、杂物,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堆放的现象。

(二)路域内敞开式场站堆料整齐、苫盖严密。

(三)货物运输车辆严格苫盖,无飘洒、无扬尘。

(四)沿线路域内全部商铺、住宅、厂矿、企业等无杂物堆放,完成门前硬化工作,确保无积土、不扬尘(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国、省、县、乡道路路域内无因扬尘问题被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现象发生。

五、主要任务

(一)加大重点路段的保洁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路线制定保洁方案,合理分配洒水车、清扫车、养护工人,增加洒水、清扫频次,严禁使用“大扫帚车”和扫把式扫路机,适当延长作业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采用人工配合机械的方式,加强扬尘污染治理,避免二次扬尘。干线公路G112、G205和丰碱线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清扫不少于3次,其他公路每天洒水清扫不少于2次。冬季作业时,洒水降尘工作要依据气温变化进行,不得形成积冰,危及行车安全。

(二)加强保洁盲点清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路肩部位、公路两侧最外侧行车道、中央绿化分隔带两侧等重点部位的保洁清扫,对边沟、泄水槽、路缘石等保洁盲点进行彻底清理,对路面做到随扫随清。

(三)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清扫,严禁二次扬尘,保证清扫机械密封严实,尘土无泄露。加大养护工上路频次及日常巡查力度,严禁将路面垃圾堆放在路肩或抛入边沟,严禁就地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杂物。

(四)加大路政执法查处力度。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运输车辆飘洒行为进行严格处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对现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违法行为,禁止不苫盖或苫盖不严的车辆上路行驶。

(五)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要协调联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称重、卸载,经交警处罚后方可放行,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超限超载车辆对路面的损坏。

(六)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及时查处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垃圾、采石取土、加水洗车、焚烧秸秆、洒落运输、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路域环境。

(七)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定期召开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负责人例会,督导企业加强对货运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合法运输意识;要加强日常源头巡查监管,重点加大对擅自改装、超限超载、飘洒车辆的管理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刘子泉同志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局、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区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沿线各乡镇、园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丰南区国、省、县、乡道路全路域抑制公路扬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国平同志兼任。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治活动方案,细化月度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和工作量完成清单台账,确保全路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政府将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同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虚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不整改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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