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办字〔2018〕3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2013年,我区被省环保厅确定为首批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试点县区。2015年9月16日,区政府办公室重新修订印发了《唐山市丰南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丰政办函〔2015〕74号),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并未真正发挥出网格化环境监管应有的机制体制效能,特别是村(居)级网格监管职能弱化,整治问题死灰复燃现象严重,未能彻底解决各类环境问题。为从根本上扭转环境监管被动局面,有效应对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严峻形势,扎实推进生态丰南建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国家和省、市明确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触角向最基层延伸,最终实现“村村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目标。党的党的十九大更是将生态文明建设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网格化环境管理模式作为创新环保监管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能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不平衡的矛盾,能实现各种环境管理资源整合,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效能。通过建立覆盖整个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消极管理向积极管理的转变,最终实现政府环境管理职能的转变。
二、进一步完善各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和运行机制
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委会)、企业四级管理,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委会)三级网格。
(一)一级网格监管职责。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构成一级网格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丰政办函〔2015〕74号文件明确的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网格化监管体系。区环保、工信、住建、公安、国土、交通运输、水务、农牧、林业、卫生和计划生育、城管、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农工委等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成立相应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明确监管对象并适时动态调整,落实具体监管巡查人员,切实履行巡查职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每月对职责范围内全部监管对象至少巡查1次,同步填写巡查台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或协助处置。巡查台账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区网格办(区环保分局)。
(二)二级网格监管职责。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胥各庄街道、各园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畜禽养殖、秸秆禁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信访调处等环境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负责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脏乱差”环境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要定期深入辖区网格开展巡查工作,每半月对辖区范围内全部监管对象至少巡查1次,同步填写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巡查台账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区网格办。
(三)三级网格监管职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各园区兼具三级网格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每周对辖区范围内全部监管对象至少巡查1次,同步填写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问题,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巡查台账要于每月24日前报送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对象
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对象既要突出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道路交通、畜禽养殖场、物料堆场、餐饮饭店、加油站点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单位和区域,也要涵盖全域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一级网格中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丰政办函〔2015〕74号文件明确的环境监管职责确定本部门监管对象并实施监管巡查,监管清单于5月25日前报送区网格办备案,监管对象发生变动的要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报备。二、三级网格要将辖区全域作为监管对象,将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排放源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加强辖区范围内秸秆禁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对象的监管巡查。
四、进一步强化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巡查队伍建设
各级网格要在原有网格化环境监管队伍的基础上,根据监管对象合理配备监管巡查人员,人员不足或人员调动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重点监管对象和环境监管区域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一级网格中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根据监管对象分区包片,合理安排具体监管巡查人员,并指定1名固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二级网格行政正职是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将监管对象分为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区域,对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区域分别实行分片负责制,合理安排具体监管巡查人员,并指定1名固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三级网格以村(居)为单位,根据本辖区面积大小、污染源数量和环保工作需要,至少安排1名村(居)委会成员作为监管巡查人员。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监管对象确定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清单(清单包含分区包片直接责任人、具体监管巡查人员,注明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及固定联络人,二、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清单(清单包含分片直接责任人、具体监管巡查人员,注明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及固定联络人,于5月25日前报送区网格办备案。
各级网格责任人职务变动、工作调整的,由接任者自然继续履行职责,并及时报区网格办备案,如无接任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
五、进一步规范各级网格信息公开制度和档案管理
(一)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由区网格办负责设计制作全区统一样式的各级网格上墙公示资料和“唐山市丰南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公示牌”。上墙公示资料内容包括本级网格监管领导小组、监管体系、工作职责、责任分工、案件处理流程等。“公示牌”内容包括包片监管责任人、具体监管巡查责任人及电话、监管范围、监管内容、举报电话等。5月25日前,完成上墙公示资料和“公示牌”模板(效果图)设计,并报区政府审定。5月底前,制作完成上墙公示资料、“公示牌”,并分发各级网格。6月5日前,一级网格中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及全部二级网格单位要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门口悬挂“网格监管办”门牌,室内悬挂上墙公示资料,并将“公示牌”分发具体监管区域安置于显著位置。三级网格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上墙公示资料。
(二)规范档案管理。由区网格办负责设计印制全区统一样式的纸质台账文件,文件包括各级网格巡查台账、统计表、督导检查表、移交移送表等。5月25日前完成设计工作,并报区政府审定。5月底前,印制完成并分发各级网格。各级网格要按时开展监管巡查工作,并由专人填写和管理巡查台账等文件。各级网格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相关台账报送区网格办存档,区网格办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档案。
六、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一)加大培训力度。各级网格要全面加强网格人员业务培训,各级网格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巡查人员必须经过工作培训,了解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具备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管上岗业务技能。6月15日前,由区网格办负责组织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培训大会,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今后,区网格办要根据上级环保工作要求和工作重心,不定期组织全区性培训会议,向广大环境监管人员及时普及上级环保政策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二级网格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基层网格人员集中培训活动,并采取抽调人员跟班轮训、选派业务骨干驻点辅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网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区域监管巡查人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及企业的环保意识,提高群众“人人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七、严格工作问责
各级网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巡查检查,巡查台账未及时填写,巡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制止而未制止、应上报而未上报等各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督察过程中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曝光的,或所管辖区域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