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10:04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丰政办函〔2019〕2号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祭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祭扫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安全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胥各庄街道对本辖区内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制定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乡镇、村两级力量,加强巡查执法,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处理。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区内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活动,做到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必看必查,发现问题隐患必改必消;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工作。区住建局要规范祭扫活动管理,加强在城区主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纸钱、冥币商贩,及时清除祭扫纸灰,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区农业农村局、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违规经营丧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祭扫用品行为,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主动协作、形成合力,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文明、有序开展。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新风尚。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坟头烧荒等陈规陋习,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使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严格禁止在城区内道路路口、殡葬管理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整治人居环境等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提供公益场所设施、创造便利条件,培育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

三、宣传殡葬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期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审视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区外宣局要做好殡葬工作的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大局,坚持正确导向,把准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方式,接受舆论监督,凝聚认同共识。以“爱我丰南,文明祭扫”为主题,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为载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印发宣传册、发布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殡葬科学知识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文明环保祭扫的良好舆论氛围。区殡仪馆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殡仪馆开放日”,介绍主要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展现殡葬服务能力。同时,结合村(居)开展“殡葬宣传进社区”活动,让更多群众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努力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印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