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丰南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10:1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丰政办函〔2019〕10号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丰南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

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丰南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桂芳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姚宝富   区民政局局长

刘亚东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张冬梅   团区委书记

周庆东   区法院副院长

刘少春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志清   区就业局局长

艾立伟   区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肖素霞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王亦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振天   区税务局副局长

高贺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冯彦军   区公安局副局长

毕会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丽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董成全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晓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晓艺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凤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刘文江   区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杨卫星   区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

孟美杉   区残联副主任科员

王志刚   区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陈俊岭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王俊玉   区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主任

郝瑜静   区委网信办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丽稳同志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民政局: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全区信息报送机制,推动各乡镇、街道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督导各乡镇、街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指导各乡镇、街道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指导村(居)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强制报告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的弃婴,家庭监护缺失、受监护侵害等困境儿童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

区委政法委: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在年度考核和综合评定中,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予以追责。

区发改局:将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服务场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场所设施条件。

区教育局: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失学辍学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保障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地参加中考政策。

区公安局:做好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处于无人监护或遭受侵害等困境未成年人报警,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及时向区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指导各派出所协助区民政局做好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寻亲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做好该类儿童户籍登记工作;配合区教育局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在城镇落户,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的条件。

区司法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通过以案释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区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关于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以及用工岗位信息。

区住建局: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服务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白血病等重病儿童医疗救治和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工作,规范诊疗规程,合理控制用药,提高救治康复水平;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

区税务局: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指导各税务分局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区统计局:积极争取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人口普查、抽样调查等有关调查范围,调查、了解其基本状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生存发展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强网吧监管,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娱乐市场秩序,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区扶贫办:指导各乡镇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建档立卡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精准扶贫项目的重点支持范围。

区法院: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依法审理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以及变更、指定监护人的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的犯罪,及时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加强对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法律监督,全面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区总工会:通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和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女性农民工的困难帮扶和人文关怀,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团区委: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互助活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困境儿童的教育指导和结对帮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

区妇联:指导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区残联: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依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加强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

区委网信办:指导区内网络媒体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监护责任。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优势,利用基层活动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活动。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代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