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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6-15 09:3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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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丰政通字〔2019〕1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南湖大道、西南环线、汇丰大街、学院南路相连的内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当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三、在下列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一)国家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公交站点、港口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繁华街道、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电力设施、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完成“气代煤”改造的村庄(丰南镇大岔河村、大庄子村、东板桥村、魏家庄村,黄各庄镇丁戴庄村、东城坨村、东鸿鸭泊村、东黄各庄村、东老治村、公庄子村、河西村、宋家坨村、王家盘子村、五相庄村、西城坨村、西鸿鸭泊村、西老治村、新房子村、宣庄一街、宣庄二街、宣庄三街、宣庄四街、宣庄五街、宣庄六街、赵新庄村、忠信庄村,岔河镇岔河一村、岔河二村、崔庄子村、冬庄子村、高坨村、刘庄子村、蒲庄子村、三神庄村、宋家口头村、王各庄一村、王各庄二村、王各庄三村、王各庄四村、小稻地村、杨义口头一村、杨义口头二村、张富庄村、朱新庄村、么义庄村、孙庄子村、赵家口头村)。

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本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组织村居、社区和有关单位力量,大力宣传贯彻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引导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区公安、应急管理、供销、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环保、民政、宣传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五、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区公安局)、8285760(区应急管理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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