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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10:1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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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政办字〔2019〕26号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

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唐山市丰南区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和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特建立唐山市丰南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根据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形势,提出阶段性监管工作重点,及时通报、沟通各部门掌握的涉及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情况。

(三)统筹协调查处重大社会组织违法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案件。

(四)专题研究社会组织监管和执法领域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金融办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成员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并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递补并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成员单位提议确定联席会议时间、议题;整理会议纪要,并报有关领导和各成员单位;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通过以下形式,推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工作开展:

(一)召开工作例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协调工作。

(二)开展信息交流。加强成员单位信息交流,促进横向沟通和联络,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及时查处重大社会组织违法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案件。

(三)召开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协调会议。经成员单位提议,需要开展重大联合执法行动时,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行动方案,经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部门职责

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负责社会组织执法案件的信息汇集和处理,制定查处工作方案;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认定、取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新闻单位管理,要求新闻媒体严格执行中宣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民间组织宣传报道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01〕170号),在对社会组织活动报道前首先确认该组织合法性,经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报道;对社会组织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社会组织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网信办:协同区民政局做好网信领域的涉案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工作,依法处置清理涉案的违法违规网站。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配合区民政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关注社会组织开展涉外活动情况,加强情势研判,提出相应对策。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区民政局通报;重点协同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组织的检查执法工作。

区公安局:对社会组织涉嫌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及政治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调查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配合区民政局对非法组织和被取缔或撤销登记后继续开展活动的组织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并对阻碍执法的组织和人员进行查处;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或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并向区民政局通报。

区财政局:配合区民政局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监督社会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规定;配合区民政局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审计制度;配合区民政局加强对社会组织财务、会计、资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置。

区税务局:对已纳入工商多证合一的社会组织及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传递的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登记,对未纳入工商多证合一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展对社会组织税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区民政局通报。

区审计局:负责对社会组织来源于政府部门的国有资产或社会捐赠、资助资产进行审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工作。

区教育局: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区民政局通报;重点协同做好对非营利民办教育机构的检查执法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区民政局通报;重点协同做好对非营利民办医疗机构的检查执法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职业培训类社会组织从事职业资格认定、认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区民政局通报;重点协同做好对非营利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检查执法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民政局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负责对社会组织违反《反垄断法》禁止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区民政局通报;负责对社会组织及相关市场主体涉及垄断线索排查上报,对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并向区民政局通报。

区政府金融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相关地方金融领域社会组织非法金融活动,并通报区民政局。

 

 

 

 

 

 

 

附件

唐山市丰南区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张桂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瑾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冯立国   区委网信办主任

姚宝富   区民政局局长

周占领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冯彦军   区公安局主任科员

孙树成   区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孔祥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亦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方有星   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福兴   区审计局副局长

赵丽稳   区民政局副局长

毕会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淑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武学东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姚宝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赵丽稳同志兼任。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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