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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09:2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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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3日,扩散条件维持不利,污染物在我市区域辐合堆积,可能出现重度污染。10月3日夜间起,冷空气自北向南影响我市,扩散条件逐步转好,预计10月4日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

按照市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0月2日20时起,各相关行业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其中,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装备、石灰窑允许生产50%。10月4日8时起,全区解除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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