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最新预测,10月18日至22日期间,将连续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应急减排措施基础上,采取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
一、10月18日8时至10月22日8时,全区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企业禁止重型货车进出厂区(保安全生产的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和企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除外)。
二、钢铁企业:10月18日0时至10月22日8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区内钢铁企业保留1座高炉生产(用于保障维持管道压力等安全措施);10月20日20时至10月22日8时,保留1台烧结机生产。
三、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10月19日24时前允许焦化企对出焦装煤时间进行适当调整,10月20日0时至10月21日24时,所有焦化企业停止50%(含)以上炭化室装煤,10月22日0时以后,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减排措施。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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