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19年以来,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钢铁企业退城搬迁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我区税收收入大幅下滑,并将在未来几年产生持续性影响。相对于异常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全区债务负担异常沉重,我区是财政部风险警示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自2020年起,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克服通常观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确保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预算编制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准确、全面规范编制财政收支预算。
(一)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政府所有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在明确收支范围的基础上,分别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除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各乡镇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预算部门(以下统称“各部门”)均要单独编制部门预算;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将所有收支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包括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控制预留待分资金和财政代编事项,进一步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
(三)科学准确编制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债务化解、保全区重点支出”的顺序安排年度预算。要提前谋划、充分论证,科学测算年度资金需求, 按照各项支出轻重缓急逐一排序,优先安排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提高预算安排的可行性、准确性、效益性。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各部门要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除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外,其他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不予安排;一般修缮、办公条件提标升级等经费一律不予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在5%以上;专项公用及专项业务费统一压减10%;从紧安排项目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足额安排债务化解资金。我区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债务风险警示地区,政府债务已经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风险隐患,如不及时妥善化解,极易引发系统性财政和金融风险。各部门要按照上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债务化解规划,明确年度政府债务化解目标,并确保债务化解资金逐年足额列入预算。
二、严格预算约束
(一)严格预算执行。预算经区人代会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预算执行中如需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进行预算调整。各部门是预算执行主体,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资金不得支出。
(二)严格预算追加(调剂)。
1.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调剂)。预算经区人代会批准后,除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上半年不予办理预算追加(调剂);除机构调整变化外,日常办公经费及一般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改善办公条件经费一律不予追加(调剂),切实维护年初预算的严肃性。
2.规范预算追加程序。人员经费(不含专项人员)预算追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区财政局按照程序直接办理预算指标调剂;项目预算追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请区政府,区政府批转至区财政局提出意见,资金来源原则上由部门项目预算内部调剂。部门内部能够调剂的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办理预算指标调剂;部门内部无法调剂确需追加资金的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追加,区财政局办理预算指标调剂。
三、严格预算项目管理
(一)建立全区预算项目储备库。各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全区重点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安排,提前谋划,研究提出本部门未来3年内准备实施的项目建设方案,报区财政局建立预算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行集中申报、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预算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是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资金,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提高预算项目质量。各部门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要全面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绩效目标不完善或编制质量不高的,不安排预算。对于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重大专项,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报区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年度预算资金,预算项目要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达到国库可执行程度,提高执行效果。
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 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做到只减不增。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初预算确定的经费数额,如确有重大特殊情况需追加调整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除招商业务出国(境)外,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区政府办公室预算,全区各部门在预算限额内调剂使用。
(二)公务接待费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和用餐。全区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自2020年起,区财政局按照核定标准安排各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区四大班子办公室定额安排,其他部门按指定公用经费科目预算金额的2%安排,最低不少于0.3万元;各乡镇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排招商相关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各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及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存在下列情况的,在使用本部门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用车问题:一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主办或承办区级以上层面的大型活动、组织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督查检查等;二是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举办或组织多人参加的集体性会议、培训、党建等活动,不便个人单独前往的;三是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接待外宾、应对紧急公务和处理突发情况的。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激励约束,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加强工作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我区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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