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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 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6 10:1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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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2019-2025年)》和《河北省加快奶振兴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丰南区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相关工作市局制定并下发了《唐山市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大力发展奶牛家庭牧场,提升奶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提高奶牛单产、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提高奶牛家庭牧场养殖比重,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通过项目建设,中小奶牛养殖场生存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夯实奶业振兴的奶源基础。

(二)基本原则。支持省内交奶的奶牛养殖场,发挥导向作用,缓解我省乳制品企业奶源不足的局势,维护全省奶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资金安排

根据《唐山市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上级安排我区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80万元,支持6家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每家补贴30万元。

三、资金支持方向

1、补助对象:省内交奶未享受2019、2020年度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要求必须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及与省内乳企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收购合同。

2、补助条件:2021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自唐山市以外购买7月龄以上育成母牛40头以上。

3、补贴标准:每个奶牛家庭牧场补贴30万元。

4、补贴方式:采用先买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项目实施流程

1、制定《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在丰南区政府网和各镇乡政府公示7天,4月15日前完成。

2、组织报名。采取奶牛家庭牧场自愿报名的形式,由奶牛家庭牧场向丰南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具有计划采购奶牛数量的报名申请并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对公账户及养殖档案生产记录部分加盖当地动物防疫站公章的复印件,4月20日前完成。

3、资格审核。由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各奶牛家庭牧场承诺的采购奶牛数量多少排序,取前六名列为初审项目实施单位。此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4、对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初审名单在丰南区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此工作5月31日前完成。

5、6月1日至10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外购奶牛。

6、截至10月31日前未能购买40头以上奶牛的项目实施单位取消项目资格,由原第六名以后的申请单位依次递补,但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购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成立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站)为成员,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严格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供产地检疫证明、转账凭证、购牛现场影像资料,牛到丰南以前提前通知畜牧技术站,由畜牧技术站结合当地动物防疫站到现场验收。项目资金使用须独立建账,支付凭证完整规范,项目资金一律转账结算,留存银行转账资料,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三)强化项目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项目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315-509997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与项目相关的申报、审批、验收等资料归档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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