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你(单位)于2019年08月06日提交的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 2019年 8月16日,凭本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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