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你(单位)于2019年08月12日提交的变更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作出准予变更许可的决定。
请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08月21日,凭本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和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我局领取变更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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