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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丰南碧桂园湖岸名邸项目二标段处罚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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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丰南碧桂园湖岸名邸项目二标段唐山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渣土堆场有大部分未苫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唐丰住建)罚字(2018)第(013)号(单位)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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