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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辰元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铁塔生产项目处罚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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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辰元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铁塔生产项目唐山市辰元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擅自进场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唐丰住建)罚字(2019)第(006-01)(006-02)(006-03)(006-04)(006-05)(006-06)号(建设单位)罚款:318668元
(个人)罚款:15933.4元
(个人)罚款:15933.4元                  (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
(个人)罚款:250元
(个人)罚款: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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